通过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获得的尚未公布并且与行情相关的信息,进而购入或出售股票或其他有价证券,或将此类信息传播给第三方以达到相同的目的(针对该情况应注意例如:ANDRITZ公司内幕交易政策)。
伪造事实或法律关系,从而使得企业或第三方陷入自毁式的行为(例如:资金欺诈等)。错误呈现独立核算现企业的财产、财物和收益情况,目的是制造假象(例如:资产过高或应付款项/准备金评估过低或完全未收录到收支平衡表中)。通过实施(或不作为)某一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例如:借由公司领导地位将公司资金用于运营目的之外的使用目的)滥用代理权。隐瞒或掩饰非法资金的来源(例如:通过毒品交易,武器交易,走私等方式),目的是将其引入合法的财政和经济循环中。非法采购竞争企业的知识产权或核心知识或将自己的商业和企业机密泄漏给竞争企业,以便为自己或第三方获利。
是指以限制或避免竞争为目的而达成的协议或其他相互之间订立的企业行为(例如:价格串通,报价串通,瓜分市场)或市场领先企业的各种压榨其他企业或企业客户的行为以及在有效竞争情况下无法实现的行为(例如:强迫不合理价格,限制销售,压榨某一合同缔约方)。
违反该针对与安全政策相关的跨国商品交换和服务的国际法律文件的规定。通过出口管制可在法律上强制限制某一国家或经济区的对外贸易,以便能够保证考虑到相应国家/经济区的重大安全利益或防止国家间和平相处受到干扰。
针对违反现有法律,特别是歧视、妨害或欺凌方面的举报(针对该情况应注意例如:ANDRITZ商业和道德行为守则或同类法规);针对此类主题内容在实际操作时具有特殊性,因为该主题依据其重点应报告企业职工委员会和/或人事部门:受害人在匿名举报时,GCC将不会继续跟踪;如果在匿名举报时建立了邮箱,则将向举报人发出信息,该信息提示应放弃匿名,否则举报无法继续跟踪或举报人无法将举报信息直接提交给职工委员会和/或负责的人事部门。如果举报并非匿名提出或放弃匿名,则将依据企业协议中确定的流程对此进行处理。雇主的谨慎义务与此无关并且必须严格遵守。
举报违反国家数据保护法
举报违反供货商行为与道德规范,特别是违反组织性前提条件和管理责任,人权和公平工作条件,环境和可持续性责任的行为。在业务往来,出口管制,知识产权法,商业秘密和数据保护,供货商义务方面保持完美无瑕(针对该情况应注意例如:ANDRITZ商业和道德行为守则)。
向客户、供货商、竞争对手、审计师、官员(公务员、公职人员等)或其他人员提供和从其手中收受,向其承诺或保证金钱贿赂或其他好处(礼物、贷款等),从而以非法手段影响公司或政府部门的决策或政治流程或在违背责任的情况下做出商业决策或对商业决策不作为。利益冲突是指在个人利益(或其家庭成员)与ANDRITZ公司之间发生的实际或表面冲突,特别是接受限制决策自由或自由贸易的馈赠(针对该情况应注意例如:ANDRITZ商业和道德行为守则或ANDRITZ反行贿政策)。
“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包括潜在的必须接受司法处罚的行为,潜在的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为和/或潜在的违反内部规定的行为,通过这些行为可能会导致ANDRITZ公司的经济状况受到明显的/后续的损害。此处仅指与企业相关的行为(针对该该情况应注意例如:违反环保、安全或税务条例的规定)。
公共采购 金融服务、产品和市场以及防止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行为 产品安全与合规 运输安全 环境保护、辐射防护和核安全 食品和饲料安全、动物健康和动物福利 公共卫生 消费者保护 保护隐私和个人数据以及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 与欧盟财政利益相关的事务 欧盟/国家援助法规 竞争/反垄断立法 公司和商业合伙企业的税收法规